緣起緣滅因緣生,潮起潮落何所剩?道存乎陰陽相生,體安真能一世成?
縱然理想與現實總有落差,例如,一定會產生廢棄物之公司、特種行業及因產業變遷而歸屬夕陽公司如繼續生存已有問題,則欲分別要求他們實現/追求理想環境友善(E(environment))、增益社會淳善(S(society))及良善治理(G(governance))可能僅屬夢幻,但ESG精神已逐漸成為所有公司追求之目標或宗旨。以本公司之源頭實體---道法法律事務所而言,專利為一大塊業務,雖自認擁有非凡能力,能為客戶取得競爭對手無處可躲之權利範圍,但因同業新手不斷加入、而經濟環境不比從前,故如自願不強力參與市場份額之搶奪,俾許同業獲有服務機會,自身亦無須犧牲養生規律,似乎很能體現ESG精神?
道法曾幫美國發明人Lee Dreyer所研發之除痛/通氣產品PainMed(可上Google檢索)申獲台灣(I 345470)及大陸(ZL 2004 8 0010560.X)專利(對應於美國專利第7229648號,藥證(NDC#59824-0008-2))。發明人異想天開竟然欲找道法在台協助推廣該產品,因發明人對少林精神、太極拳及針灸頗為著迷而有研究,蔡清福則因哲學同好而允諾由「道華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為嘗試,想當然因隔行如隔山而難以推廣其對應產品「除恙物」。然發明人一再強調該產品緩解疼痛之特異效能,並稱該產品有助氣血循環,業經武功大師郭鋒(Samuel Kwok 香港,原名郭民富)、Harry Mok及Eric Lee一再認證,此事/產品遂一直懸在蔡清福心中。
蔡清福素好中國文學,並自而立之年後養成每天清晨浸淫經典古籍一小時之習慣。民國(下同)107年常聞知名典策既已覽畢,正心慌於不知何所續時,在該美國發明人引介讀完The Complete Book of Acupuncture針灸書籍( 美國針灸醫師 Stephen Thomas Chang所著)後,自然而然專注研讀黃帝內經素問及黃帝內經靈樞,因而發現中醫理論體系之博大精深。更因從事專利各技術領域近四十年,而領悟或膽敢嘗試欲將華陀或扁鵲神醫迎回世間,並思考有無以極為便宜、以及一次性之價格,讓人們享有健康之可能性?作為此一嘗試之初步學習成果:
一、於109年4月30日在台申請十三件家用型發明案(案號:109114662-109114674),並於同日向大陸遞交一件PCT申請案(案號:PCT/CN2020/088533)及十三件大陸發明案(案號:2020103672(010/025/129/275/307/415/434)及2020103683(439/443/532/570/602/66X)),截至111年10月已准十二件台灣發明I740483、I741585、I741586、I741587、I751542、I751543、I752482、I758721、I760738、I762919、I778358及I786397;
二、另於同年8月7日在台同時申請隨身型發明及新型(案號:109126754/109210194)(新型專利M 604200),並於同日向大陸遞交一件PCT申請案(案號:PCT/CN2020/107950)及大陸發明與新型案(案號:202010790718.0及202021631484.7)(新型專利ZL 202021631484.7):此系列(隨身型,最大外徑4.0公分、高4.5公分)相對於前一系列(家用型尺寸約當一部病床,功能強大許多,目標在為每部機器獲得台灣及大陸中醫師執照),訴求在隨身攜帶,並便利操作。台灣發明目前已核准為I746105;
三、再於110年1月28日申請鞋墊及其組合台灣發明(案號:110103152)及大陸發明(案號:202110118325.X):此產品訴求將足療國粹搬回日常生活中,未申請PCT是取鑑隨身型商品化過程中,曾經修改設計及因新發現習用技術而修正權利保護範圍或方式,故俟完成設計時,再追加PCT申請;
四、110年2月3日申請指掌保健裝置台灣發明(案號:110103913)及大陸發明(案號:202110152492.6):隨身型保健裝置因須繫束於身體部位,始能進行保健工作,故如身體部位並非環狀,則如非縛繫元件須有變更,即須變更保健裝置本身。此產品即係針對手掌及腳掌之新產品發想,而未申請PCT同樣是取鑑隨身型商品化過程中,曾經修改設計及因新發現習用技術而修正權利保護範圍或方式,故俟完成設計時,再追加PCT申請;
五、110年3月31日申請保健裝置台灣發明及新型(案號:110111720及110203480)(新型專利M 613770)及大陸PCT案PCT/CN2021/084762與發明及新型(案號:202110352212.6及202120659593.8)(新型專利ZL202120659593.8)(皆主張家用型及隨身型保健裝置優先權):在隨身型保健裝置商品化過程中,因專業設計及市場潮流之考量,以求突破既有針灸用品之設計窠臼,而最終外型定案以彰顯本設計之特殊。在大中華地區(台灣已取得中華民國I783426發明專利)外,在110年9月及10月間陸續第一階段國外申請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越南及歐洲專利,並於111年8月追加印尼、菲律賓、泰國及墨西哥;
六、110年3月31日申請保健裝置操作方法台灣發明(案號:110111869)及大陸PCT案PCT/CN2021/084766與發明(案號:202110349867.8):因隨身型保健裝置突破既有針灸用品之設計窠臼,故有特殊之操作方法。在大中華地區外,在110年9月及10月間陸續第一階段國外申請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越南及歐洲專利;
七、111年1月25日主張在前鞋墊及其組合台灣發明(案號:110103152)及大陸發明(案號:202110118325.X)內優先權,而申請台灣(案號:111103024)及大陸發明(202210087724.9)與大陸PCT(PCT/CN2022/073875)。
前述這些專利申請案僅是前述嘗試之序曲,隨著商品化進程及完善,顯然會有更多專利申請之提出。因申請之初,尚無具體推廣計畫,故專利申請係以關係企業「道鑛有限公司」具名。因本公司推廣計畫已定,故可能隨時會受讓該等專利申請權利,至於未來申請皆將以本公司名義進行。
95年以前,應是台灣智慧財產或專利產業較為黃金之歲月,黃金歲月既逝,適當轉投資似屬必要。當然,適當與否可能與命中財庫有關?失敗之轉投資當然可歸咎於不專注本業,成功轉投資可能僅屬好運或命中財庫未絕爾?道體一世安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原係道法關係公司---道華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相信第三人自稱所嫻熟之微電流刺激、烤艙及往復移動床等非藥物方法或設備能極佳緩解或治療病痛而投資成立,但實際運作年餘非但經營成效不佳,抑且未見其所稱之緩解或治療顯著效果,在前述各項因素及後述思考相互激盪之下,乃由關係企業共同收回持股,以謀正規及正派發展。各項思考,即甲、以人體小宇宙呼應大宇宙生生不息之方式,協助人們保有健康;乙、小病或慢性病,不用找醫師,依循傳統針灸理論,患者可自行排除疾患;丙、人們僅須付出負擔得起之代價即可擁有健康;丁、因可長久使用,產品不對環境造成負擔;戊、對患者確實有效,無須服用化學藥劑,而真能維護健康;己、人們可節省往返醫療診所之勞費;庚、國家可節省鉅額健保開銷等等因素下,遂與關係企業合力收回股份,以推廣試圖讓人們一生保有健康之此一產品。針灸之功效早已流傳數千年,見於各式冊籍,並可於網路輕易搜尋而得,故在前述理想下,除非經營無方,應會進展順利。果真如此,本公司將成為控股公司,而於世界各地成立分公司或銷售公司以在當地推廣。除在台灣以「唯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公司外,在世界各地之分公司或銷售公司,皆將以本公司分公司為名。